Python 軟體基金會:缺失 1023 表格
美國國稅局的信件內容如下。您也可以檢視該信件的掃描影像(118KB PNG;1.1MB TIFF)。
美國國稅局
日期:2004 年 5 月 6 日
Python 軟體基金會
c/o Zone Corporation
513 Prince Edward ST
Fredericksberg, VA 22401-5742
財政部
P. 0. Box 2508
辛辛那提市,俄亥俄州 45201
聯絡人
Ms. Dalton 31-07967
客戶服務代表
免費電話號碼
美國東部時間上午 8:00 至下午 6:30
877-829-5500
傳真號碼
513-263-3756
聯邦識別號碼
04-3594598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這是對您 2004 年 4 月 1 日關於貴組織豁免申請副本的請求的回應。
我們無法找到這些檔案。但是,我們可以確認貴組織於 2003 年 2 月獲得免稅資格,目前根據《國內稅收法》第 501(c)(3) 條獲得免稅。由於貴組織無法按要求提供其申請副本,因此應將此信件副本儲存在其永久記錄中。
如果貴組織在 1987 年 7 月 15 日之後申請豁免,或在 1987 年 7 月 15 日有申請副本,則必須向任何親自或以書面形式請求此類檔案的個人提供其豁免申請副本、任何支援檔案以及豁免信供公眾查閱。法律還要求您在申報表到期日後的三年內提供貴組織的年度申報表(如果您需要申報)供公眾查閱。您只能收取合理的複製費用和複製材料的實際郵資費用。法律不要求您提供廣泛可用的公共查閱檔案的副本,例如將其釋出在網際網路(全球資訊網)上。對於您未提供這些檔案供公眾查閱的每一天,您可能會被處以每天 20 美元的罰款(年度申報表最高罰款為 10,000 美元)。
對於延遲迴復您的請求以及由此可能給您或您的組織帶來的任何不便,請接受我們的歉意。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本信函標題中顯示的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絡。
此致,
[簽名]
Janna K. Skufca,TE/GE 主管
客戶賬戶服務部